寻找失去的记忆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案情简介】
2001年5月,玉环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县检察院得悉,一位不知确切姓名和籍贯的外地少女在逛街时被人怀疑偷窃,惨遭4个歹徒毒打致残并丧失记忆。现该案件已转到检察院,检察院希望援助中心为这名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但援助中心决定打破惯例,特事特办。
【承办过程】
援助中心指派浙江靖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毅辉为这位自称“张英”的外地少女提供法律援助。不久,4名罪犯相继落入法网,分别被判处三至五年刑期不等。同时在林律师的努力下,张英也得到了19.2万元人身伤害赔偿金。
重伤后的张英一度不能开口说话,经治疗虽能简单对话,但却记不清自己的年龄、籍贯及父母亲友。林律师主动承担起这一“额外”的任务,他和所里的工作人员时不时就跑去看望张英,想方设法唤醒她,甚至还派人送她到杭州的医院继续治疗。
在大家的真情感召下,张英的记忆之门终于打开了一条“细缝”:俺今年十五岁,爸爸叫张国安,俺家住刘庄。短短几句话语让林律师看到了希望。他先从张英说的“俺”字入手,在口语习惯说“俺”的安徽、江苏、山东、河南等省,查找出数百个叫“刘庄”的地方。林律师再与当地的公安局、报社、电视台联系,要求协查张英的亲人。这一找就是4个多月,期间林律师主动推掉很多业务。努力终有回报。2002年2月10日,张英的一位亲戚看到安徽阜阳电视台播放的寻亲专题片,认出屏幕上的张英。
原来,今年16岁的张英原名叫张小银,是河南省新蔡县人。家境贫寒,母亲因病长年卧床,家里全靠腿残的父亲来供养。两个姐姐出嫁后,尚在念书的张英决意休学出来打工,并于2001年大年初七离家出走,一路乞讨到玉环,没想到却惨遭飞来横祸。
【承办结果】
2002年2月22日,张英的姐姐随同电视台记者来到玉环县,见到了离家一年杳无音讯的张英。亲人相逢,喜极而泣。
得知玉环县法律援助中心和玉环县妇联及有关部门对张小银的无私关爱后,她的亲人感动得泣不成声,长跪着不肯起来。
【简要点评】
林毅辉律师的援助之举,让失忆少女不仅得到19.2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而且终于找到家人。此案件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的反响,国内众多新闻媒体纷纷予以报道,中央电视台2套和凤凰卫视均作了长篇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10套还在《讲述》栏目作了长达45分钟的五篇连续报道。
案件承办单位:浙江靖宇律师事务所
案件承办人:林毅辉律师

